建筑的防火分区、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
日期:2016-05-31 / 人气:
6、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、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,应按上、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。
7、地下、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,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。 8、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,每 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。局部设置时,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。
9、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: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,6-9米。
10、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。
11、九层及九层以下,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,可设一个楼梯。
12、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。
13、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。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.0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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